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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30 阅读数: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1231日。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221120

缴费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1130日前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填写申报信息。

(二)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

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应为图片格式(*.jpg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网上审核。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逐级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最终推荐至有色金属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材料,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经修改后再上报,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1.基本信息: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结果;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现职称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者,上传职称证书;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上传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6.获奖情况:任现职后所获得的奖励,并上传证书或文件。

7.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2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18-2022年度培训合格证书。若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8.著作论文情况对著作、论文不作硬性要求。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9.()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19-2021年)年度考核表。

10.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要求反映申报人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

    11.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附件2)、《公示结果》(附件3)、《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4)。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五)纸质材料上报要求。申请书在“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正反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六、相关事宜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三)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评审者,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开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援派期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

(五)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工作,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六)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七)答辩安排:申报有色金属专业高级工程师答辩范围:自治区及地州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答辩。答辩采用一票否决制。答辩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9914841923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636号有色大厦18组织人事处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4.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

5.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21028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

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有色金属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采矿、选矿、冶炼、化学分析检测、有色金属材料加工、有色矿井建设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职称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四条 申报职称,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顺延1年申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顺延2年申报。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四)有重大劳动纠纷、劳动安全等问题者,以及在企业服务活动中因不当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者,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七条 任职以来近3年(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第九条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

(二)学识水平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参与一般性技术项目的辅助研究、施工流程、技术检测等工作,能够解决本专业生产技术中的一般问题。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本专业某一分支的技术管理,或作为有关专业技术骨干的助手,较好地完成工作。

2.参与本专业生产技术工作,并参与有关技术工作计划、方案和报告等的编制,较好地完成工作。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本专业生产技术工作1项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应用价值。

2.参与的生产技术项目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参与编写本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工作计划、年度计划、生产计划、规章制度或其他文件,在本部门得到实施。

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报告或论文1篇及以上。

第十条 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

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

(二)学识水平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本专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能够运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使用现有技术工具或新型技术,解决本专业技术管理、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管理

1)负责本专业一分支的管理工作,或作为骨干,承担完成有关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2)学习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使技术管理工作有改进,取得一定成效。

3)掌握有关技术管理标准、规范、规程,独立拟定本单位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等。

2.科学研究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和科研项目,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方法,编写相关专业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和科研方案,或参与完成1项以上研究课题。

3.规划设计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大型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或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较好地完成工作。

2)参与质量检查和中小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方案、报告评审工作,具备评价小型项目成果报告的能力。

4.施工建设

1)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中型工程的施工建设,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助手,参与组织小型工程的施工建设,较好地完成工作。

2)运用施工建设新技术、新方法,取得一定成效。

5.生产技术

1)参与大型工程的技术项目工作,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中型工程生产项目的技术工作,或担任某一单项工程的生产技术负责人,较好地完成工作。

2)运用技术创新工艺和方法,取得一定成效。

3)参与编写所分管范围内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或独立组织分管项目工作实施,掌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质量管理情况,取得一定成效。

(四)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厅级以上科技奖、勘查奖、优秀新产品、优秀工程奖、技术革新奖、质量管理成果奖等项目的主要参与者(额定限额内)。

2.作为主要参与者,取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作为骨干,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鉴定。

4.负责的生产技术项目各项指标达到本专业标准要求,提出的生产新技术、新工艺被采纳实施1项以上。

5.参与编写的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技术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被批准或颁布实施。

6.在项目实施中或生产过程中,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

7.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或在地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

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

5.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所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管理

1)负责或主持本专业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并实施了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效益显著。

2)应用现代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技术管理工作有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3)负责本单位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方案制定、立项、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投产等全过程工作,项目已建成投产。

4)作为主要编制人之一,参与本专业标准、规范、规程、规章的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2.科学研究

1)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国家或自治区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提交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

2)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设计科研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提出关键技术或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3)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产业化中做出较大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承担前沿学科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3.规划设计

1)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大型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

2)开发、应用规划设计新技术、新工艺,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参与大中型工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有可考证的重要意见被采纳。

4)参与编制本单位发展规划或新建项目等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参与本单位改扩建项目的方案制定,并被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实施依据。

4.施工建设

1)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工程的施工建设,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种以上施工技术方法,并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科学施工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3)根据施工标准和招标承包制的要求,编制各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以及各种标书、标的、承包合同,并具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与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的能力。

4)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完成施工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控制等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工法的编制。

5.生产技术

1)主持中型及以上工程技术项目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或负责重点技术改造工作。

2)承担本单位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改造等工作,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根据不同技术类别的专业特点,综合运用各专业技术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分析预测,不断提出新的处理方法。

4)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生产技术中,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四)业绩成果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2.自治区级以上优秀勘查设计奖、优秀新产品、优秀工程奖、技术革新奖、质量管理成果奖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成果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

5.主持完成大型有色金属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6.在有色金属生产技术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创新,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

7.开发、推广科技成果2项以上,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8.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

第十二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人社厅、国资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019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职称)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2022年××月××日

 

 

附件3

 

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

 

×××同志(身份证号码:××××××××)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该同志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高、中、初)级职称。

 

 

                                                  单位名称(公章)

                                                                                              2022年××月××日

 

 

 

 

 

 

 

 

 

附件4

 

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    级职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种表格、相关证书、文件、业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已如实填报任职以来所有奖惩情况。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2022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在职职工,所报材料经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字):

 

  位(盖章):

                             

 

2022        

附件5

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免考理由


所在地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公 章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公 章

                         









 注:1、目前仍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公章,参加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2、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仅加盖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