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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阅读数:

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出版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自治区出版社、期刊社等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人员和校对人员。

    二、评审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系列职称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30号)规定要求,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文件”查阅文件。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方式。职称申报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按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和附件,每人可提交3次,显示“通过形式审核”即为网上申报材料合格。

    2.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材料,取得现任职称前的材料不得使用。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不得使用含糊的词语,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对栏目中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材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遮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并进行遮盖。

    4.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评审条件审核,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逐级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单位主要领导负审核把关责任。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

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实践能力、获奖情况等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形式审核后,须报送以下原件,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在线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有水印为有效。

    2.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出版专业责任编辑证,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

    3.论著或译著、论文、获奖证书。

    4.单位公示结果。

    5.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

    6.其他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见附件6)。

    8.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7)。

    四、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请各单位职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初审。

    1.基本信息: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标准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验资料。

    3.专业技术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责任编辑资格:出版专业责任编辑证。

    5.个人工作简历:如实填报完整的个人经历,不得出现断档。

    6.实践能力、业绩成果:按系统内评审条件要求的数量和年限填报工作业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本人编辑、策划、设计、校对的反映本人最高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代表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无佐证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7.出版专业论著(译著)(有标准书号ISBN)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或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正刊上(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的代表本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出版专业论文等,并上传佐证材料(如: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检索报告等)。发表在同刊同期上的多篇论文视为一篇。

    8.授获奖项: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文件的原件。                                        

    9.继续教育:申报人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20—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

    10.考核情况:连续三年(2021—2023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

    11.工作总结: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

    12.单位公示结果(见附件2)。

    13.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包括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同时,说明任现职称以来是否出现过严重政治性、导向性、编校质量等错误,是否受到违纪违规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见附件3)。

    14.其他相关材料:其他需要单独说明上传的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工作半年以上方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见附件4)。

    2.专业技术人员因还在继续教育学习中无法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的,可上传个人承诺书及其他佐证材料。通过评审后,系统将自动提取相应继续教育证书。未按时完成学习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生成证书的,不予参加本次职称评审(见附件5)。

    3.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中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时,应在“个人承诺书”栏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的材料,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4.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主管单位在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时必须注明“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管单位负责人、呈报单位负责人均需签字盖章,并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六、报送材料时间与地点

    1.网上材料申报暂定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暂定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职称评审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5—22日。         

    2.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费单位信息公示,职称评审费为:正高级550元/人,副高级500元/人。

    联系电话:0991—3637540  3639197(政策咨询)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版处1308室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docx

           2.单位公示结果(模板).docx

           3.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证明(模板).docx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x

           5.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docx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docx

 

 

             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4年8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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