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有关单位职称(人事)部门,自治区各新闻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拟定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网上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24:00;
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二、评审范围
申报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自治区职称评审网站(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陆,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及流程见网站“操作指南”。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网上材料申报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1.基本信息: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等;
2.学历学位情况: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按要求填报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及聘任时间、年限、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开始时间等,上传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4.工作简历: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简历证明;
5.实践能力:取得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代表作原件(主持策划过的重大报道、重要专栏、专题的代表作品,广播电视申报人员上传加盖公章的播出文稿);
6.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原件;
7.发表论文情况:在自治区级(含)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代表本人学识水平的新闻专业论文,按要求上传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
8.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至2022年),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2018年至2022年);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连续五年(2017年—2021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
10.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5000字以内;
11.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新闻记者证、公示结果、个人荣誉证书、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及其他与申报有关需单独上传的材料等,其中,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要求推荐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人员的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同时说明任现职以来是否出现过严重政治性、导向性错误,是否受到违纪违规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
12.个人承诺书:(附件2)。
(二)纸质材料申报
以下材料须报送原件,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
2.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3.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需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4.单位公示结果;
5.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
6.个人承诺书;
7.记者证、其他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登录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JPG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职称申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仔细检查核对,提交新闻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申报专业、业绩成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七、有关政策
(一)按照有关要求,申报新闻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新闻采编业务事业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工作,还应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方可申报新闻系列职称。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三)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自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参加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自治区人社厅举办的网上公需科目学习,并取得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和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合格证书。对2022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部分不做硬性要求,可受理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人员申报材料。若通过2022年度评审,须在2022年底前学完本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部分,并审核合格。若申报人员在2022年年底前未完成当年公需科目部分,本年度职称评审结果无效。
(四)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派服务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半年以上并填报《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附件4),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五)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六)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当地评审或参加自治区新闻系列评审,选择参加当地评审的,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七)其他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等,可在自治区人社厅官网、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阅。
八、其他要求
(一)相关佐证材料及单位公示证明可先评后补。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等原因,申报职称评审无法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单位公示证明的,可在其他附件中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通过评审的人员,在今年年底前补报相关材料,未按时补报材料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处理。
(二)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应恪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在职称申报中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工作经历、论文、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中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审核拟上报的职称材料,网上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原件按要求报送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6号原新疆日报社办公楼7楼)。职称评审费:副高级450元/人,正高级500元/人。
联系电话:0991-2391445、2391412(政策咨询)
0991-3193615、3193501(技术服务)
0991—5593309(纸质材料报送)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自治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